最近,居住在广东省 City的居民Chen Kang向中国广播电台国际伍德佩克消费者投诉平台报告,他看到博客作者建议在短视频平台上没有货物的跨境电子商务项目。在“免费开店,等待收取资金”的诱惑下,他连续投资了48,000元,但无法撤回现金。 9月初,他向当地警察报告了此案后, 公共安全局的Chao'an分支正式提起了Chen Kang被欺骗的案件。
巧合的是,当他看到互联网名人博客作者推荐跨境电子商务项目而没有商品来源时,这位25岁的广东男孩王Yu也照亮了。他只是在开展业务的情况下遇到了失败,并且急需一个新项目。
“ Big V建议在早期阶段没有投资成本。如果有人帮助操作,它看起来很有希望。” Wang Yu开始逐渐陷入这个精心计划的骗局。一个月之内,他投资了将近16万元人民币购买商品并保持“声誉点”,直到资金被冻结并无法筹集。王子涉嫌欺诈,在9月初报告了此案。 9月30日,广州公共安全局的区分支机构正式启动了对Wang Yu欺诈的调查。该案目前正在调查中。
记者的调查发现,“跨境电子商务开店”,“无需库存,您可以逐步开始业务”和“在躺下时赚钱”只是一些骗子的宣传,但实际上,它们是在没有商品的跨境电子商品的欺诈行为下的欺诈行为。一些罪犯窃取了其他人的工业和商业注册信息,创建伪造的网站,并欺骗用户提前支付的购买资金。一些机构声称向另一方提供专业运营指导服务,并欺诈服务费。
接受采访的专家说,商人应该保持警惕,并从正式的渠道进入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以防止被欺骗;互联网平台应加强对相关内容的审查,一旦发现了互联网名人的非法和不规则行为,大多数平台应共同惩罚它们。
互联网名人博客作者建议开店在一个月内被欺骗的“无价”项目商人被欺骗
今年6月,Wang Yu在短视频平台上看到了互联网名人博客“ XX Daddy”的视频。该视频介绍了跨境电子商务是一个好项目,目前无法错过。博客作者在评论区域留下了一条消息,鼓励所有人“在粉丝组中输入该项目”。 Wang Yu于8月2日加入了博客作者的粉丝小组,然后添加了博客作者的助手的微信。助手告诉他,即使您没有商品来源,也可以通过开设开店和出售商品来赚钱。等待并观看了一段时间后,王Yu决定参加。 “这位博客作者拥有超过800,000个关注者,这似乎是相对可靠的,并且在早期阶段没有成本。他们将帮助开店并经营商店,因此我想尝试一下。”
助手为他创建了一个独家的“跨境电子商务运营小组”。该小组的运营人员强调,王Yu只需要提供商店名称和阿凡达信息即可免费开店,他可以使用另一方的营业执照来注册商店,另一方将帮助经营商店。在交流期间,工作人员还向Wang Yu展示了他的个人身份证和公司的业务许可证。
在获得Wang Yu的银行卡号和ID号之后,工作人员帮助他创建了所谓的“ Shop”。提供了五个链接,即“商店”,源站,操作通信平台,提款平台和虚拟货币补给平台链接。员工负责从Wang Yu的“商店”中清单和删除产品。
具体而言,王Yu进入了虚拟货币补给平台,并将这笔钱换成了虚拟货币。从“商店”收到订单后,他将使用虚拟货币在源站购买商品,然后直接单击将货物运送到该平台上。订购者确认收据后,他将转到提款软件撤回现金(偿还是美元,撤回平台可以自动实现汇率转换)。该模型的利润在于国内购买平台与王Yu的“商店”定价之间的价格差异,而每订单的利润约为50%。
所谓的“商店客户服务”一再敦促王Yu尽快支付这笔钱。 (受访者提供的照片)
起初,一些小订单的付款成功地在平台上撤回了,王Yu总共进行了8,500元。就在王子以为他找到了一个赚钱的好机会时,发生了一场事故 - 王你迎来了一系列“爆炸性命令”。客户首先一次下达了价值20,000元的订单,Wang Yu首先赚钱以充电。发货后,另一方迅速下达了50,000元的命令。由于没有可持续投资可以充电,王Yu将交货推迟了几天,但发现撤回平台的功能不再可用。
“电子商务”的客户服务说,只有为39,000元充电,您才能恢复100的信用评分,并且可以恢复提款功能。但是目前,王Yu没有那么多钱。他从朋友那里借了几天的流动和充电。
根据需要支付39,000元之后,Wang Yu仍然无法使用撤回功能。所谓的“商店客户服务”说,王Yu仍然需要支付73,000元的元来正常撤回现金。 (受访者提供的照片)
但是,在充电完成后,仍然不可能提取现金。客户服务解释说,很长一段时间以来,Wang Yu商店中的几个订单都没有被处理,但是客户坚持要商店运送货物。客户服务声称,在这种情况下,该平台只能自行运输货物。 Wang Yu需要再支付73,000人民币才能完全恢复提款,包括提前支付35,000元的订单量的40%,并补充38,000元人民币的声誉价值。 “该帐户已经冻结了太久,需要更多的钱才能解冻。”目前,在开店不到一个月之前,王Yu的累计投资金额为157,000元。
客户服务一再敦促王Yu尽快支付这笔钱,“如果不处理,这些资金将被永久冻结。” Wang Yu意识到出了问题,于9月5日在当地报告了此案。9月30日,广州公共安全局的区分支机构正式启动了对Wang Yu的欺诈案的调查。警方说,此案目前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您可以通过没有商品来源的跨境电子商务“躺下赚钱”吗?
新媒体和海外旅行咨询机构的负责人周·芬卡(Zhou )告诉《中国广播电台的记者》,近年来,海外旅行的概念非常受欢迎,并且一些相关的电子商务平台已经迅速发展。一些中国商人确实赶上了时代的股息。在这种背景下,一些商人的想法是参与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家精神。
在热门市场下,社交平台还充满了许多介绍跨境电子商务项目的信息,包括混合的事物,一些具有虚假宣传元素的骗子也隐藏起来。
记者在多个平台上进行了搜索,发现一些机构声称他们可以“零基础的实用指导”和“通过躺下来赚钱”。他们可以通过支付从数百人元到将近一万元人民币的服务费来获得高端服务,并帮助开店所有者加入“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但确实如此吗?
根据博客作者的建议,他声称他可以免费提供跨境电子商务信息,记者补充说,电子商务公司的公司微信员补充说。另一方直播了“新手如何在没有商品来源的情况下在跨境电子商务市场中赚钱”,口译员详细介绍了跨境电子商务平台。 承诺5800元是一站式服务费,您可以享受一系列一对一的服务,涵盖商店开业,产品选择指南,交通援助等,以帮助实现没有商品来源的跨境电子商务业务。她强调,将来不会收取任何费用,并说服记者尽快支付费用。
电子商务人员强调,这是5800元的一次性指控。
支付费用后,事情可能进展顺利。江苏的梁十一(Liang Xi)于今年6月向上述清单电子商务支付了5,800元人民币的服务费,但他发现他获得的实际服务与以前的宣传截然不同。 Liang XI说,该公司确实将停靠人员分配给它。对接员工为他提供了一些课程视频信息,但是另一方提供的产品选择软件尚未打开。所谓的“一对一”指导也发生了变化。该对接人员一直在向他促进代理服务,说服他购买10,000元或20,000元的项目,以帮助商店进行特定的产品选择和交通促进。
“关于促销活动和一对一指导的实时广播演讲基本上不可用。” Liang XI几乎依靠自己的搜索并进行了探索和操作,几乎没有发出一些命令,认为另一方有严重的虚假宣传并诱发了消费,因此他要求该机构退款请求。另一方说,他已经帮助注册了一家商店并提供了帮助和课程材料,需要扣除1,500元。 Liang XI对结果不满意,并向清宁电子商务所在的成都市的武湖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大V博客作者必须承担责任吗?
周·福卡(Zhou )指出,实际上,跨境电子商务有某些门槛,例如在海外平台上注册,涉及语言和类别选择等操作困难。一些罪犯利用商人的渴望赚钱,并在帮助操作代理商的旗帜下欺诈。
目前,工作人员提供给Wang Yu和Chen Kang的所有所谓跨境电子商务链接。周·福卡(Zhou )介绍说,他在东南亚的电子商务平台上工作时也处理了类似的事件。他都使用电子商务平台的名称来制作一些假网站。 “实际上,这与跨境电子商务公司无关。这是纯粹的欺诈行为。随后的警察调查也很困难,欺诈的数量至少是数百万元人民币。”
周·芬卡(Zhou )说,无源电子商务本身并不是一个新概念。跨境电子商务的关键是是否要从官方平台输入操作。他建议,如果商人想从事跨境电子商务业务,他们应该找到正式的渠道,通过官方网站定居,并参加官方渠道发布的投资促进会议。
11月28日,来自中国广播电台的一名记者与注册公司Wang Yu和Chan Kang分别用于注册商店。双方表示,他们的公司没有提供相关的跨境电子商务服务,最近收到了多个类似的电话,所有这些都抱怨他们是为跨境电子商务作弊的。他们说,他们公司的工业和商业信息被盗,两家公司都报警。 Chen Kang负责该公司的相关人员说,他一个人仅接到了近200个类似的电话,欺诈量的数量从数万人民币到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不等。 “我们是一家正式公司,没有这些跨境电子商务欺诈业务。我们的公司也是受害者。骗子的行为严重损害了我们的声誉权利。”
打电话给警察后,王Yu和Chen Kang正在密切监视此案的进展。北京真主党律师事务所局长Xing Long提出,根据我国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和相关司法解释,所涉及的金额是判断欺诈罪的严重性的重要标准之一。 “欺诈罪的具体量刑与所涉及的金额密切相关。” 2011年发布的“对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在处理犯罪案件中的具体应用有关的几个问题上的解释”清楚地表明,如果欺诈的价值超过500,000元人民币,则应将其视为“极为巨大”,而对相应的合法责任将被判处与固定的不属于固定的责任或更高的生活。
在王Yu的情况下,该公司声称这是与博客作者“ XX Dad”的合作关系。目前,某些平台上的“ XX DAD”帐户已被禁止。那么博客作者应该承担相关责任吗?北京技术与商业大学法学院教授卢·莱明(Lu )兼北京电子商务法律研究协会副校长,分析有必要区分大V博客作者是否知道其推荐项目中的欺诈行为。如果他们知道身后有一个骗局,他们将被怀疑构成对共同欺诈的刑事责任;如果他们不知道这是欺诈行为,而是在验证和检查建议方面疏忽大意,那么他们还应该承担虚假宣传和广告认可的责任。
卢·莱辛(Lu )还指出,互联网平台应加强对相关内容的审查。他向中国国际广播电台记者强调,在内容平台上履行信息审查义务一直是互联网信息生态系统治理的困难。当前的法规规定,平台应承担信息审查义务,但一方面,缺乏标准,另一方面,平台确实很难提前审查所有事实以发布大量信息。跨境电子商务的商业信息没有大V博客作者发布的商品来源并不是很明显,因此有些人被欺骗了。但是,他指出,一旦暴露了此类事件,该平台应以有针对性的方式加强审查,并且不能保持漠不关心。他建议,一旦发现了互联网名人大VS的非法和不规则行为,应鼓励平台共同惩罚并创建清晰清洁的网络环境。
此外,Lu 还建议该平台注意促进诸如“致富”,“躺下时赚钱”和“高利润”之类的信息。除了专注于监视和审计外,还应对算法流量施加某些限制或控件。
(上述受访者Chen Kang,Wang Yu和Liang XI都是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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